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异588号
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智车优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恒大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智车优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你司为(2021)粤01执2143号案的被执行人。因你司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异58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追加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2021)粤01执2143号案被执行人,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58号裁决中恒大新能源汽车科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