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南:
本会已于2021年01月20日受理申请人吴创概与你方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穗仲案字第 932 号,现定于2022年01月19日 10时00分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03月04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3月11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19日
联系人:何咏荃 电话:0769-22859800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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