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春:
本会已于2021年05月13日受理申请人东莞市海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穗仲案字第6867号,现定于2022年01月14日 14时30分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03月04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3月11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何咏荃 电话:0769-22859800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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