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破201号
广州福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林育彬申请对广州福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破20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确认何燕华等3位债权人的债权(详见无争议债权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 十 月 二十一 日
附:无争议债权表
序号 债权人姓名/名称 债权金额(元) 债权性质
1 何燕华 5700506.85 普通债权
2 林育彬 4109696.18 普通债权
3 梁泽汉 10730000 普通债权
合计 205402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