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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付惠玲与被申请人赫旭的仲裁案件公告
   时间: 2021-10-29 20:52

关于申请人付惠玲与被申请人赫旭的仲裁案件公告

赫旭:

  关于付惠玲与你方之间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11165 号〕,现将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01月21日 09时00分,开庭地点为中山市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三楼,仲裁庭于2022年02月25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3月04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联系人:陈少梅 电话:0760-88261507

地 址: 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

(责任编辑:伍嘉炜)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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