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陈旭梅与被申请人徐强的仲裁案件公告
徐强:
关于陈旭梅与你方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1828 号〕,本会于2021年08月12日在新华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因故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2年01月21日 11时00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2年03月04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3月11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联系人:汪艳 电话:0769-22856260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