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朝霞:
关于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中案字第 14111 号〕,现定于2022年02月17日14时30分在中山市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三楼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03月03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3月10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9日
联系人:钟妙恒 电话:0760-88261508
地 址: 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