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1执4576号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火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一审受理费一案中查明并认定,被执行人火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没有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火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817918)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期两年。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