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民初1592号
广东荣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科韶贸易有限公司、李素兰、蔡良、陈建君、黄成:
关于原告王盛军与被告广州杉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安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荣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科韶贸易有限公司、李素兰、蔡良、陈建君、黄成、梁康生及第三人颜强、上海鲁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初1592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