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显强:
本会已于2021年11月10日受理申请人潘可佳(PAN KEJIA)(新加坡)与你方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穗仲案字第 16851 号,现定于2022年03月29日 15时00分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05月09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5月16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胡艳玲 电话:0769-22850533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