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成:
关于中山市大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麦桂田及你方之间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中案字第 14588 号〕,本会将于2022年04月26日 09时30分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地点为中山市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二楼,仲裁庭于2022年05月10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5月17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01月19日
联系人:刘亿民 电话:0760-88799180
地 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中山商事仲裁大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