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初1626号
张育良:
原告广州市水务局与被告张育良、李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初16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李忠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李忠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初1626号
张育良:
原告广州市水务局与被告张育良、李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初16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李忠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李忠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Copyright © www.gd.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