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初1943号
黄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福中路支行与被告广州万璟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盈升置业有限公司、广州佳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万雍投资有限公司、张鹏、黄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包含变更诉讼请求)及证据材料、审判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须知、(2021)粤01民初1943号民事裁定书。本案决定于2022年3月9日上午9:15在本院新大楼第七十四法庭(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公开开庭审理,若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