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镇: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与被申请人陈东光、和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4809 号〕,本会于2021年12月01日在新华网及本会官方网站/羊城晚报公告告知你方裁决作出及领取时间等。现经本会主任批准,仲裁庭将于2022年05月31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6月10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02月16日
联系人:汪艳 电话:0769-22856260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