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1执6903号
广州市智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刘武雄与你单位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6903号执行裁定书。
其内容为:本院对广州市智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叶艳丽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广州市智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粤01执6903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