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强清309号
本院应广州外资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广州佳利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负责人为陈健斌。因涉案法律关系明确,财产状况较为清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清算组采用快速审理的方式进行,即按规定在6个月内完成清算。
广州佳利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广州佳利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依法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清算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5号珠江城大厦9楼;联系人:胡律师,电话:(8620)39416901/13650706519。
二O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