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强制执行乐六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2-16 16:57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7979号

乐六平:

    本院(2020)粤01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7979号执行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内容为:申请执行人坚定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20)粤01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

    ● 向申请执行人坚定有限公司支付款项25309256.00元(暂计);

    ● 交纳执行费92709.00元(暂计)。

    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执行人员姓名。

    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户    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    号:30200727044002

    特此通知。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曹宾玲)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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