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监2号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志高:
原告广州建储金属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肇庆市第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廖兴春、胡有洪、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志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监2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主文内容为: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3民初8787号民事裁定;二、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理。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