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1149号
李仕方: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嘉欣、罗丽苑、李鸿基与被上诉人李仕方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居住在巴拿马,现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有效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八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11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李嘉欣、罗丽苑、李鸿基共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