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申请执行广州凯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
   时间: 2022-02-17 17:1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报 告 财 产 令

(2022)粤01执674号

广州凯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你(单位)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你(单位)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应自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过程中,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对你(你单位)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此令。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查询电话:020-83211128

(责任编辑:俞欢)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Copyright © www.gd.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010070260010000000000000011129111128386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