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964号
周水娣:
本院立案执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廖常彬、陈金玲、陈志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拟处置被执行人陈金玲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保利东江首府丁香街5号房产。
现经查询档案资料,显示上述房产抵押给你。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核查是否已就该抵押债权提起诉讼、是否已申请执行,并提供相应材料,书面回复本院。如未经诉讼,请提供抵押合同并附尚欠债权数额,以及你的联系信息,以便本院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冯法官、黄书记员
联系电话:020-83211092、83211089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