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被执行人潘春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2-22 16:51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5061号

潘诗思: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被执行人潘春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穗仲案字第1445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本院拟对被执行人潘春梅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御景路59号锦绣御景苑御景三街1号3栋301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5702号】的房产依法进行处理(评估、拍卖等)。根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反馈,上述房产你(司)为抵押权人。为保护你(司)的合法权益,请你(司)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核查上述房产抵押债权是否诉讼、是否执行,书面回复本院并提供相应材料。如未经诉讼,请提供抵押借款合同和计算所涉房产尚欠你(司)抵押债权数额,提交给我院,以便我院依法处理。

  请你(司)在收到本函后十日内予以函复。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无异议,由你(司)自行承担不能被保护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孙倩文)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Copyright © www.gd.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01007026001000000000000001112906112840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