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3687号
王俊、陈记强:
唐向前与上海荟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毕格新媒体有限公司、王俊、禹泽华、陈记强、姚强合同纠纷一案,唐向前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1民初374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2年3月29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76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