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破申64号
广州万创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东莞市弘迪净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广州万创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5日作出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不服,于2022年1月27日提出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状的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2022)粤01破申64号民事裁定书;2、请求指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州万创电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