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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源与叶伟、林俊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2-23 15:16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30588号

  林俊源

  本院受理你与叶伟、林俊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305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叶伟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3220元,减半收取1610元,由上诉人叶伟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伍嘉炜)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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