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民终3952号
包晋:
张国兴与沙志飞陈细庭、古镜明、张俊杰、骆亮、包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张国兴不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3民初37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2年4月19日14时15分-15时30分在第41法庭(新大楼一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