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9127号
广州市海宸逸品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诉人胡春熙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吉高展览策划有限公司、深圳市领好奕墅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海宸逸品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5民初2529号之二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912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 二 月 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