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9043号
珠海市西部利洋企业公司:
上诉人闵文燕因与被上诉人珠海市西部利洋企业公司(简称利洋公司)、广州市朝晟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朝晟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南村经济联合社(简称南村经济社)、原审原告周春霞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90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500元,由闵文燕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