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4342号
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陈爱华与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志明、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周玉生物权保护纠纷一案,陈爱华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1民初32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57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