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强清12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8日裁定受理广州市花都永发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对广州中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案号(2022)粤01强清12号。
广州中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清算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101室,联系人:张律师,13922133703,85601288.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