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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学与民加科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2-25 17:43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2)粤01执454号

民加科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尹志学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穗仲案字第10606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

  ● 向申请执行人尹志学支付款项13052.39元(暂计);

  ● 交纳执行费96.00元(暂计)。

  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

  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户   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   号:30200727044284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孙倩文)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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