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与被申请人郑泽民等的仲裁案件
公告
郑泽民: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与被申请人何丽萍及你方之间信用卡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8377 号〕,本会于2021年10月25日在新华网及本会官方网站公告告知你方开庭时间、裁决书作出及领取时间。现本案申请人申请增加仲裁请求,本案开庭时间变更为2022年05月24日10时00分,开庭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仲裁庭于2022年06月20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6月27日前。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03月02日
联系人:郭梓杰 电话:0769-22850361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