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8123号
广州东悦物流有限公司、方小龙:
关于申请执行人谢秀英与被执行人广州东悦物流有限公司、方小龙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8123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O二二 年 三 月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