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2460号
王少文:
上诉人王海新与被上诉人王少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24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王海新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266元,减半收取133元,由上诉人王海新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