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2)粤01执73号
东莞市橙梦熙服饰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馨洋行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案,(2020)粤73知民初571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 ● 向申请执行人馨洋行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22970.00元(暂计); ● 交纳执行费1745.00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 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 号:30200727044950 特此通知。 z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