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民申409号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再审申请人广州市华翔仓储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省广业纺织物流产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查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申409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再审申请人广州市华翔仓储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
公 告
(2021)粤01民申409号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再审申请人广州市华翔仓储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省广业纺织物流产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查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申409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再审申请人广州市华翔仓储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
Copyright © www.gd.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