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民终29954号
林国希:
关于上诉人贺正华与被上诉人广州驷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林国希、王晔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9954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贺正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9954号
林国希:
关于上诉人贺正华与被上诉人广州驷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林国希、王晔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9954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贺正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Copyright © www.gd.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