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民初185号
吴泽明、甄焯康、王琴:
原告广州市丰盛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泽明、甄焯康、王琴,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南沙分行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初185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主文内容为: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