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官德二审案件受理费一案
   时间: 2022-03-10 17:41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执360号

官德:

  本院房地产审判庭移送执行你二审案件受理费一案,(2021)粤01民终21168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立(2022)粤01执360号案强制执行。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360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内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们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1.向本院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3085元;2.交纳执行费5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如果你们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应如实向本院报告你们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同时依法强制执行。如你们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所规定的如下情形:“(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你们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你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所列行为,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责任编辑:彭森)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Copyright © www.gd.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01007026001000000000000001111162112845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