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4174号
张慧心:
上诉人广州市德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蒙晓梅、张慧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4174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86元,由上诉人广州市德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