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202号之一
广东宇弘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申请执行广东宇弘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已生效的(2019)粤01民初1372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广东宇弘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石清公路60号的房产。经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摇珠选定评估公司为广东中企华正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2022年2月18日广东中企华正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粤正诚房报字第A202201047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该报告核定上述财产的市场价值为143185000元。现将评估结果公示送达,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收到。
特此公示。
二O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联系人及电话:执行三庭 冯赛霞 020-8321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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