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朱家宝、罗运兵、张金童二审受理费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3-11 15:05

公告

(2022)粤01执566号

朱家宝、罗运兵、张金童:

    本院与你二审受理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5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执行通知书内容为:

    本院与你二审受理费纠纷一案,(2020)粤01民终153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

    ● 向本院支付款项1868.00元(暂计);

    ● 交纳执行费50.00元(暂计)。

    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

    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户    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    号:30200727045545

    报告财产令内容为: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你二审受理费纠纷一案,你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应自本令送达之日起,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过程中,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向本院补充报告。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李幸子)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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