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民终4417号
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
汉能德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汉能德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4民初123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2年7月5日16时45分-17时45分在第54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