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执行赖国勤二审案件受理费一案
   时间: 2022-03-14 16:15

公 告

(2022)粤01执166号

赖国勤:

    本院立案执行你二审案件受理费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166号结案通知书。

    结案通知书内容为:

    本院作出的(2021)粤01民终76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判决,赖国勤应交纳案件受理费50元。因赖国勤未履行该义务,经本院立案庭移送,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赖国勤执行款100元(含执行费50元)至本院代管款帐户并已上缴国库。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事项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将结案通知书送达给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李幸子)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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