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福玉、赵洪英、吴林、吴潇:
关于何智强与原被申请人吴继刚、被申请人孙新宁及你方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20)穗仲案字第 10271 号〕。现定于2022年05月31日 14时30分开庭,开庭地点为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C座13楼,仲裁庭于2022年06月16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6月24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03月15日
联系人:曾强强 电话:020-83289557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14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