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执216号
广州创连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李雪梅与你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216号执行裁定书。
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本院(2022)粤01执21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广州创连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款项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