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8291号
广州微标杆移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盛世万丰绿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8291号执行裁定书。
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本院(2021)粤01执8291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广州微标杆移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款项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