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4424号
段强:
上诉人广州欣盛皮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段强、绵阳花漾青春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普玛仕电子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民终244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198元,由上诉人广州欣盛皮具有限公司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