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市永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强制清算公告
(2022)粤01强清20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花都市永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实业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案号:(2022)粤01清申31号】,并于2022年3月7日作出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案号:(2022)粤01强清20号】,指定北京市天铎(广州)律师事务所为花都市永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由李朋波担任。现公告如下:
一、永发实业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永发实业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永发实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永发实业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永发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承担移交公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资产等法定义务:怠于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清算组联系方式及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909室,联系人:马宏峰,13822648703。
2022 年 3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