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民终6739号
李京民、李金火:
厦门绿膳食品有限公司与梁福海、李京民、李金火合同纠纷一案,厦门绿膳食品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1民初216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2年4月27日16时30分-17时30分在第45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十七日